山东:2024年防雷检测质量考核公告

 新闻资讯    |      2024-05-10 10:14:39

联亚检测了解到,为做好2024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山东省气象局将于2024年5月起,组织开展本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满一年及以上(截至2023年12月),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法人单位(含在鲁开展防雷检测业务的省外检测单位)。

二、考核安排

(一)委托山东省气象工程技术中心承担全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实施工作,山东省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负责工作督导。

(二)检测质量考核内容包括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

1.项目考核采取资料检查和项目验证方式,考核组在考核对象2023年完成的检测项目中按5%比例抽取考核项目,最多不超过10个,不少于1个。确定考核项目后,考核对象需报送考核项目检测报告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审查,并配合完成项目验证等工作。

2.综合考核采用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方式,对资质单位组织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完整性及运行情况,检测人员职称、专业、社保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合理性等作出评价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考核对象应按要求配合质量考核,按要求准备相应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等材料、阻挠或干扰考核工作正常开展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质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检测单位日常监管和资质延续、升级的重要依据。对省外检测单位的质量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其资质认定机构。

(三)考核组要严格依据考核标准做好质量考核工作,考核对象不低于山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对象名录的三分之一,并对考核结果负责,考核过程中要依法履职,考核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得给基层和考核对象增加额外负担。

(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